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征集超级杯和足协杯决赛承办赛区的通知

2024-04-17 09:32:40

会员协会:

为进一步办好中国足协超级杯、足协杯决赛,最大限度提升赛事形象,扩大赛事影响力中超联赛和足协杯,积极打造赛事与城市联合品牌,现面向社会征集超级杯和足协杯决赛由各相关会员协会承办赛区中超联赛和足协杯,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承诺期限

本次活动举办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这两项活动可以单独举办,也可以一起举办。

(二)比赛时间

具体比赛时间将根据每年的比赛日程确定。 超级杯比赛通常在每年2月底举行中超联赛和足协杯,足协杯决赛通常在每年11月底举行。

(2) 竞争与对抗

超级杯双方为上一年度中超联赛冠军和足协杯冠军(若上述球队相同,则中超亚军参赛); 足协杯的两支球队由每年足协杯的抽签和比赛的具体结果决定。

2. 托管要求和条件

(一) 场地

1、比赛场馆应具备消防、施工等各项安全资质。 比赛场馆在比赛和备赛期间应做好专业维护工作,并应在比赛前1个月经专业机构检查合格。 比赛场馆的看台应为固定看台,固定座位不少于4万个,并设置单座并编号。

2、赛区应提供两个标准的封闭训练场地,并在比赛和赛事准备期间进行妥善、专业的维护。

(二)服务保障

1、赛事共需要3-4家酒店,具体将在赛区考察后确定;

2、赛区应在比赛、安保、交通、医疗、贵宾接待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3、中国足球协会负责比赛组织和电视转播。 赛区要重点配合中国足协做好媒体服务、宣传推广、赛事策划、品牌建设等工作,并动员地方政府资源大力发展赛事。

(三)资助条件

主办赛区主要负责场馆及场地巡检、硬件改造、赛事保障、医疗、赛区组委会人员费用及经营权转让费用等。

(四)经营权益

赛事经营权和门票销售权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主办城市有便捷的城际和城内公共交通,方便球队参赛和球迷观看比赛; 比赛期间,主办城市的天气适合足球比赛。

3. 进行过程

(一)承担时间要求

各赛区如有主办意向,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意向书、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主办意向书以及主办地区基本信息表。中国足协将不再受理逾期申请。

(二)检查安排

中国足协收到材料后,将对申办区域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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